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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都沒有什麼文章
因為我去談戀愛了......
































當然是假的!
相信的是笨蛋



最近沒什麼文章
因為都在趕工


說到工作
今天又跟某間公司交涉
雖然早在好幾個月前就被暗中fire
(而且還不直接講清楚實在很煩)
但是拖到現在還有事情沒處理清楚

當初因為面試的時候沒有把薪資交代清楚
核對薪資表的email裡面又有一句如有問題請回信告知
所以我就回信告知
所以就惹得對方不高興
因為對方覺得有問題應該要當面問清楚或至少打個電話
我怎麼知道email裡面那句"如有問題請回信告知"是假的?
何況我回信的時候都已經晚上八九點了,打去公司有誰接?

這就算了
然後自己的印章又要不回來
因為會計小姐說印章交去公司就是公司的
未來如果國稅局查帳就會用到
如果我堅持要拿回去的話必須另外刻一個印章拿去交換

真是非常奇怪, 在那麼多公司打工過
沒有一家公司堅持不還我印章, 基本上沒有一家公司會扣留印章
所以我就打給國稅局
國稅局說如果一間公司平常都在做帳
就算日後被查帳也不會用到印章
所以我就請勞工局幫忙處理
然後就接到會計小姐的電話說
希望有事情先找公司講嘛
但我不是已經問清楚了嗎?就是一定要我刻印章去把自己的東西換回來啊...
我不知道這不算談的話, 怎樣才算?


然後會計小姐很好心地跟我說(我相信她真的是好意勸說)
在公司工作本來就是要以公司為主
用email的話聽不到聲音, 容易被曲解
而且像宅男一樣
很多事情都要配合公司, 很多公司的制度都不符合什麼什麼法令的
但是要懂得溝通的辦法
不然雖然妳可以達到目的, 但也會被解雇, 只是造福了其他人

其實這番話我聽進去一半
因為我真的從此以後在溝通方面都小心翼翼
不過我還是全用email溝通, 畢竟我是freelancer嘛!

雖然的確有公司制度不合法令
但我想問一聲到底法令被制定有什麼意義?
如果不必遵守的話就不用制定法令了嘛
(當然我知道有阿扁總統在上面做榜樣, 大家在下面都很想學習)

我當然知道重新刻一個印章的錢
遠少過我打給國稅局打給勞工局寫信給勞工局打到公司等加起來的時間和金錢
但我在乎的是印章本來就是我的呀, 為什麼不能拿回來呢?
我也不在乎就算因此達到目的並且造福其他人, 自己卻落得走路的下場
碰到這種公司還是早點離開為妙

雖然當初被解雇的時候的確很不開心
不過好險被這家沒制度的公司踢走
才能找到現在這麼喜歡的工作
要找到什麼事情都交代得清清楚楚, 尊重我, 又不排斥用email溝通的現代化公司
也不難嘛



p.s.希望有人注意到company的雙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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